考古出土钻木取火工具研究成果

宋兆麟《考古出土的钻木取火工具》核心要点

引言与背景

观点:西北干燥气候利于保存植物性遗物,包括钻木取火工具。

问题:钻木取火工具如何使用一直是个谜,需结合民族调查解释考古发现。

一、考古发现的取火遗物

事实:主要出土于西北干旱地区。

事实:1980年新疆鄯善县苏贝希遗址,两座墓出土取火遗物。

  • 事实(3号墓):
    • 取火板:长方形,9.1cm x 2.8cm x 1.8cm,圆头,一孔拴皮带,一侧11个圆穴,下有槽。
    • 取火棒:锥体状,长12.8cm,直径0.9cm,粗细与板上穴径相当。 (见图1)
  • 事实(27号墓):二次葬,深189cm处老年男子,右侧皮口袋内有取火板、骨扣。

观点(苏贝希墓葬年代):公元前3-5世纪,欧洲人种、蒙古人种及混合人种。共出土5件取火器(板、杆)。

事实:青海都兰吐蕃墓地,出土一件取火板(长条形,10cm x 2.9cm x 1.5cm)。

  • 细节:一面短边4个穿透沟槽;长边3个穴槽(1穿透,2完好);另一长边4穴槽(2穿透,2未穿透);短边4穴槽未穿透。钻火杆已无存。

观点:从远古至唐代,西北民族持续使用钻木取火工具。

挑战:木质工具易腐烂,仅干旱区能保存。考古遗物本身不说话,相关非物质文化(技艺)已消失,需借助民族学资料复原。

图1: 苏贝希出土取火工具 (原文图示)
二、活态的取火方法

观点:我国多民族,社会发展不平衡,取火方法多样,基本分三类:

  1. 摩擦取火型:
    • 定义:两非金属物件不同速度摩擦生火花,引燃物引出火。
    • 方法:铁矿石与火石(石英玛瑙)相击;鄂伦春族石盘相碰;佤族绳索在木杆摩擦;拉祜族两竹相锯;台湾原住民竹木相锯;苗族"竹王"发明;黎族盛行钻木取火;傣、景颇、布朗族竹竿/牛角杆顶端置艾绒,竹筒/牛角筒内压击取火。
  2. 火镰取火型:
    • 定义:文明时代普遍方法,刀片形钢迅速打击火石,火石边附引燃艾绒。
    • 观点(起源):可能产生于战国时期(钢产生后)。
    • 历史:唐诗有"敲石取鲜火"。商周以来有阳燧(青铜镜聚日光),但工具珍贵、限晴天,不广。
    • 观点:许多民族用火镰,配件需火石、艾绒,日夜可用。
  3. 现代取火型:
    • 定义:火柴、打火机。
    • 观点:在摩擦和火镰取火基础上发明。
    • 共性步骤:1. 摩擦生热(机械能转热能);2. 引火(微火变火苗)。

重要观点:任何取火方法都包括"摩擦生火"和"引燃火苗"两步骤。曾有学者试验钻木取火失败,否定其存在,错误在于只注意摩擦生火,忽略引火环节(产生的火肉眼难见)

图2: 鄂伦春族石轮撞击取火 (原文图示)
三、黎族的钻木取火

观点:黎族保存的钻木取火方法与考古发现工具类型一致,可阐明其使用。

事实(海南五指山洪远乡洪空村调查,1995年):

  • 工具:木板(软质,山麻木为佳,一侧挖孔);钻火杆(硬质,荔枝树为佳,下端削尖对准孔)。也可用槟榔树。
  • 技巧:钻头可嵌小石子,增加硬度和摩擦力。
  • 操作:一人双手搓杆(力向下,快速);或一人扶按杆顶,一人搓杆;或用弓钻。
  • 引火:钻出火星极小,肉眼难见。穴下孔槽处放引火物(山麻叶、木棉、香茅草绒、芭蕉根纤维)。发现引火物有火星,捧起用嘴吹气,火焰变大。
  • 其他方法(黎族):两石相击(石英石、赤铁矿石,需垫引火物);镰刀头击白石(同火镰);竹筒压击取火(类似傣族)。

参考:李露露《热带雨林的开拓者》详细介绍黎族钻木取火(石钻火、手钻法、弓钻法)。

图7: 黎族钻木取火工具 (原文图示)
四、钻木取火的方法 (综合分析)

历史记载:《韩非子·五蠹》"燧人氏钻木取火";《白虎通》引《礼含文嘉》"燧人始钻木取火"。

定名问题:考古"取火板"、"取火杆"名称过于笼统,建议称为"钻木板"、"钻木杆"以体现钻木取火特性(包括钻木板、钻木杆、引燃物三要素)。

钻火工具原料:

  • 木料:各地可选本地易燃物。
  • 历史记载(周代"五火"):春榆柳,夏枣杏,季夏桑松,秋柞,冬槐(《周礼》、《论语》注)。
  • 观点:先秦钻木取火,季节用料不同,有"改火"风俗。
  • 黎族用料:钻木板(软,山麻木、柳木);钻火杆(硬,榆木、花梨木)。一硬一软利于摩擦。
  • 考古发现:钻火板为水曲柳,钻火杆为榆木,符合一硬一软原理。

具体钻火方法(两步骤):

  1. 摩擦:钻火板放稳,钻杆下端插入穴槽(下放引燃物)。人或弓钻转动,力朝下,摩擦生热,产生燃烧粉末和微小火花,沿竖槽降落。
  2. 引火:粉末落引燃物上变黑褐色(低档燃烧,肉眼难见)。快速将引燃物放干草上,吹气输氧,点燃干草。

历史描绘(《宋学士文集》):夏季改火,取赤换(疑为"榄")占二尺,中折,剜穴,穴侧开隙,刮圆,锐其两端...急旋转之...烟辄起。尘自隙流毛上...以虚掌复穴郁之,则烟焰生矣。

钻木取火工具的携带:

  • 黎族社会:不太重视,现做现用,用后即丢,少数老人保留,一般不携带。
  • 考古发现:钻火板头有孔拴皮带(苏贝希),说明平时携带,可能拴腰带上。或放皮口袋内(苏贝希27号墓)。
  • 文献记载(《礼记·内则》):男子"左佩...金燧,右佩...木燧"。郑玄注:"金燧,可取火于日;木燧,钻火也。"金燧即阳燧。
  • 观点:考古出土工具小巧规范,有长期使用痕迹和携带部位,多在老人腰际发现,说明当时珍视此工具,常携带,由老人保护使用。
图8: 燧人氏钻木取火 (原文图示)

于志勇《新疆考古发现的钻木取火器初步研究》核心要点

引言

观点:钻木取火是人类征服自然的革命性成果。

研究背景:过去多有讨论,但古工具多木竹质,易腐朽,考古出土少。新疆因气候干燥,保存较好。

本文目的:列举新疆考古发现,结合文献,探讨其特征、用法、名物及文化价值。

一、新疆地区钻木取火器的发现和特征

事实(不完全统计):

  • 1906, 斯坦因, 尼雅N29: 1件,长条方木,一边6钻眼。长5.38英寸,宽1.13英寸,厚0.88英寸。 (图一, 1)
  • 1906, 斯坦因, 安迪尔: 1套(包内2件)。一件边侧1排5钻眼,眼侧有纵向引火槽,下部2槽口。长6英寸,宽1.5英寸,厚0.88英寸。 (图一, 2)
  • 1906, 斯坦因, 楼兰LA古城: 1件,板与棒用细毛绳联结。板长方形,一边4钻眼,孔内烧焦炭黑。板中部有孔穿绳与杆相连。板长3.75英寸,杆长2.8英寸。 (图一, 3)
  • 1913, 斯坦因, 楼兰: 1件,长方木板,一边3钻眼,中部2钻眼。7x3.25x1英寸。 (图一, 4)
  • 1976-1978, 托克逊县西阿拉沟、鱼儿沟 (春秋战国墓): 多件,长约10-20cm,宽约2cm长条木片。一侧或两侧有钻眼(少则2-3,多则十数),外侧有楔形引火槽。多数里壁烧焦。
  • 1986, 乌鲁木齐阿拉沟: 2套(每套2件:板、钻头)。86TOAM:17,板长9.2cm,宽1.9cm,厚约1cm,6孔眼(正5背1),孔内烧黑。钻头长9.7cm。
  • 鄯善苏贝希三号墓地: M27:12,长条形,一边整齐,另一边均匀刻槽,6个使用过钻眼,后半截5圆圈痕。宽1.8cm,厚1.5cm,通长16.5cm。(图一, 5) M3:3,长方形顶端圆头穿孔系皮条,一面2排11钻眼,边侧有引火槽。宽2.8cm,厚1.8cm通长9.1cm。(图一, 6) 钻杆2件,锥状,粗头炭化。M17:5,直径0.9cm,长12.8cm。(图一, 7)
  • 托克逊博斯坦墓地: 2件,长方形,两面均有眼孔。87TbM1:15,长8cm,宽2cm,厚1.5cm。一面4钻眼(3未使用),另一面5圆形眼孔,长期使用烧焦。
  • 和静县察吾呼沟一号墓地: M317:16,长条形,11钻眼,长20.5cm,厚1.6cm。(图二, 1) M212:14,长条形,一端残,两面共6钻眼,残长12cm,厚1cm。(图二, 2)
  • 和静县察吾呼沟五号墓地 M5:7: 长条小木板,一边4凹槽(2个内有黑色钻眼),另一侧2黑色钻眼。残长12.8cm,厚1.4cm。(图二, 3)
  • 和静县察吾呼沟四号墓地: 长条小木板,有钻眼一排或两面。M98:15,扁平条形,一边残存6钻眼。残长23.6cm。(图二, 4) (1986年出土者,残长11.4cm,宽3cm,厚1cm)
  • 1991, 和静县拜勒其尔墓葬 M202:52: 残,长方形木板,一端2圆形钻眼。长22.8cm,宽1.5cm,厚0.8cm。
  • 且末扎滚鲁克一号墓地 M81:1: 3件,钻木长方形,长50.2cm,宽2.2cm,厚1.4cm,一面1钻眼。钻杆长41.2cm。(图二, 5)
  • 且末扎滚鲁克二号墓地 M2: 4件(母棒2,钻杆2)。钻杆M2:83,一端尖状烧焦。M2:109,一端缺失。母棒:带系柄形(M2:25),长8.9cm;长方形有钻眼,长20.2cm。(图二, 6, 7)
  • 洛浦县山普拉墓地: 2件"母棒"。92LSIIM3:245,圆柱形,一端系绳孔,中部钻眼,长10.1cm。(图二, 8) 92LSIIM2:10,长条形,有钻眼,侧面引火槽。长8.5cm。(图二, 9, 10)
  • 2004, 和静县察汗乌苏墓地: 曾出土。
  • 鄯善县洋海一号墓地: 10件。板长条形,钻眼边有引火槽。杆锥形。M30:2,仅存板,11钻孔,长15.4cm。(图二, 11左) M107:5,成套,板6钻孔,杆长20.2cm。(图二, 11中)
  • 鄯善县洋海三号墓地: 4件板。M364:10,一边引火槽,长13.5cm。(图三, 1左) M364:11,长10.3cm。(图三, 1右上) M318:7,4钻孔,长7.8cm。(图三, 1右下)
  • 1959, 尼雅遗址墓葬: 1件。(图三, 2) 和田博物馆藏多件:NN54,2排9钻眼。(图三, 3) N42,2排7钻眼。(图三, 4) 000621,4钻眼。(图三, 5) 000624,两面各2钻眼。(图三, 6)
  • 1995, 民丰尼雅95MNI号墓地M4: 1套。钻木残,长方形带柄,有小孔,残存8钻洞。钻杆完整复合式,木棍一头开槽装圆柱楔状钻头,毛线绳捆绑。通长18.5cm。(图三, 9左右)
  • 1993, 中日尼雅考察队采集: 1件,通长10.3cm,4钻眼,一端方形凿孔系绳。(图三, 10)
  • 孔雀河古墓沟墓地 (1980): 1件长条形木板,一边许多刻槽。 推测:钻木取火母板预制件。(图五, 1)
  • 伊吾县拜其尔墓地 (2004): 1件,M57:4,弧形木板片,一侧系绳孔,另一侧2灼烧钻眼,眼边引火槽。长8cm。(图五, 2)
  • 喀什塔什库尔干 (1977, 春秋战国墓): 1件,长方形木片,长9.6cm,宽5.3cm。两侧有楔形小竖槽,2槽上各1小圆窝,内烧焦。

年代与特征总结:

  • 年代:早至青铜/早期铁器时代,晚至汉晋。表明史前至汉晋,西域居民普遍掌握该技术。
  • 组成:钻木杆(棒)和取火母板。杆多圆棒形。母板分两类:直接削制木棒;长方形/长条形木板。
  • 特征:杆多硬质直木棒,一端圆形,有系绳凹槽或穿孔。板多硬质或疏松材料,一端系绳孔。钻眼靠近一边,排列状,底部烧灼。钻眼紧挨侧边均有同向引火槽(豁口),目的:使火星木屑聚集点燃引火材料。
图一 至 图五: 新疆出土钻木取火器 (原文图示)

周邻地区发现:斯坦因在敦煌烽燧采集1件。1979年敦煌马圈湾出土1件(T4:012),柳木,名"出火器"。(汉代居延、敦煌简牍亦有记载)。

蒙古诺音乌拉六号墓 (20世纪20年代): 1套,板长16cm,一面5钻眼,另一面1钻眼,均有烧痕和引火槽。棒长13cm,坚硬木棒,一端烧黑。 (图六)

图六: 诺音乌拉出土钻木取火器 (原文图示)

早期研究:T.A.乔伊斯 (上世纪初) 对斯坦因采集品进行分析,认为这种装置与"野蛮部落"相似,可能一直在中亚使用至公元8世纪。类似装置古典时期有闻,印度开化后未完全消失。

二、新疆发现的钻木取火器的使用及比较分析

使用木材:多质地坚硬或疏松坚实木材,钻杆也用坚硬木棒。

普遍现象:取火板钻火面,钻眼多在侧边,排列有序。钻眼前预制处理(刀削或刮凹口)。板边侧刻竖向槽口(引火槽),与钻眼对应贯通。目的:钻磨时火星顺槽流下,引燃材料。古墓沟出土长木板一侧连续刻槽,可能为预制件。

使用方式推测:双手或木弓转动钻杆,产生火星,顺引火槽流出,积蓄到预置引火材料上,点燃成功。目前引火材料材质形态未确认。

民族学参照(海南黎族):板(山麻木),竿(硬杂木)。脚踏板,手搓竿,火星沿槽落,点燃引燃物(芯绒、芭蕉根纤维、木棉絮)。

民族学参照(云南苦聪族):两竹相锯,长竹板开缺口,旁置艾绒或芭蕉根纤维。

结论:钻木取火应是人类最早发明取火方法之一。

文献记载(《淮南子·说林训》):"以燧取火,疏之则弗得,数之则弗中,正在疏、数之间。"(说明掌握节奏和经验重要)。

文献记载(唐·王起《钻燧改火赋》):选槐檀、榆柳之木...势若旋风,声如骤雨,星彩晨出,荧光夜聚...青烟生而阳气作,丹焰发而炎精吐。

文献记载(明·宋濂《宋学士文集》):夏季改火,取赤榄二尺...剜成小空,空侧开以小隙...左手执竹,右手引绹,急旋转之...烟辄起。

文献记载(揭暄《璇玑遗述》):榆则取心为钻,柳则取心方尺为盘...用绳力牵如车钻,则火星飞爆出窦,薄煤成火矣。

对比结论:新疆出土钻木取火器是古代取火方式的实物证据,印证文献。古今对比,证明古今人类在生活技能和智慧上的相似性。

三、新疆发现的钻木取火器之名物考证及其他

1. 名物考证:"木燧"

  • 观点:新疆发现的钻木取火器(长方形/长条形木板,一/两边缘排列钻眼,有引火槽,有系孔或囊袋),应当是古文献记载的"木燧"
  • 字源(燧):形声字,从火遂声。本义为古代取火器具。木为之曰"木燧";金属(铜)为之曰"阳燧"。
  • 文献(《韩非子·五蠹》):"有圣人作,钻燧取火"。
  • 文献(《礼记·内则》):"左佩...金燧;右佩...木燧"。郑玄注:"木燧,钻火也。"金燧即阳燧。
  • 字形演变:"燧"字或作"熒"、"鑚",字形极似一块有两排钻眼取火木板之象形字。推想:最早"燧"字产生可能源自钻木取火器具的初始象形。
  • 结论:钻木取火器即"木燧","木燧"专指钻木取火工具。
  • 驳斥旧说:有学者认为先秦无钻木取火,应是"钻燧取火"(火镰与燧石),或"攒木取火"(聚木柴生火),或"木燧"是敲击燧石的火镰。本文认为:"木燧"就是众多类型取火具中通过钻木而取火的器具。

2. 钻木取火的优势

  • 观点:最早人工取火有多种,钻木取火最可能成为成熟、便捷、可靠、高效、低成本方法。
  • 理由:不受时空材质限制;便携;不受取材量影响(只需简单加工预制件)。

3. 文化意义:"改火"习俗

  • 观点:钻木取火被赋予仪礼性、神圣价值,形成"改火"习俗,纳入礼制。
  • 文献(周代):"司烜掌行火之政令,四时变国火,以救时疾。"《鄹子》记述四季取不同木材。
  • 文献(汉代):《后汉书·礼仪志》"日冬至,钻燧改火。"
  • 文献(唐代):《通典》记烽台设置有"火钻、麻蕴"。寒食节禁火,清明赐新火。
  • 结论:改火习俗与古老钻木取火技术直接关联。
四、结语

1. 重要性:新疆钻木取火器数量大、形制多样、保存好、年代跨度大,反映西域史前至汉晋时期取火方式一致性及生活方式相近性。

2. 名物:形态特征一致,即古文献所记"木燧"

3. 文化价值:对探讨古代取火、用火、祭燿、改火习俗、火崇拜等有重要价值。本文仅为初步探讨。

4. 未来展望:需对木燧埋藏细节、遗迹性质、遗物组合等展开系统研究。如木燧多见于墓葬,作为随葬品反映何种丧葬观念等。

(表一:新疆及其邻近地区、国家出土钻木取火器一览表 - 详细列举了26项发现的时间、地点、形制尺寸、出土时间等)